危害食品安全按重罪处罚 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25 点击数:2100次
"对于同时触犯几个罪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法院会选择重罪处罚,也就是哪个罪名按照刑法规定处罚重,就适用哪个罪名。"今天上午,更高法院对外通报了近年来人民法院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情况,更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目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增长,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今年食品案判决255人
据悉,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73件,生效判决人数255人。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
选择处罚较重罪名定罪
孙军工表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触犯的罪名多,可适用的罪名虽然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多个罪名,法院通常会根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据介绍,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后,各地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查处和司法打击力度,依法移送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持续增加。更高法院于去年9月会同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今年5月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
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
孙军工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以及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收受贿赂,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渎职人员。不断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
- 绿豆糕的做法有哪些 2021-03-31
- 北京食用牛羊肉将挂“身份证” 生产日期厂家等可追溯 2017-07-15
- 平山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顺利召开 2017-07-14
- 伊利2091项专利技术造就品质乳企 2017-06-29
- 2018年全球乳品替代饮料市场将达160亿美元 2017-06-28
- 来自佛山客户的茶饮料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展示-惠合机械 2017-06-27
- 罐头食品怎么开 2017-06-22
